镜湖区:检察公益诉讼铺就残疾人无障碍出行路
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 通讯员 潘芹芹)"你看,这个公共停车场原先没有无障碍停车位,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也未对外公示,如今全部整改到位,特殊群体出行便利多了!"7月28日,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来到青山街公共停车场开展整改回访,实地核验无障碍环境整治成效。
今年3月,镜湖区检察院围绕残疾人出行权益保护开展专项公益诉讼监督。干警梳理辖区公共停车场台账,实地逐一走访排查,发现多处停车场存在无障碍停车位缺失、助残停车优惠信息未公示、智慧道闸无法识别残疾人专用车辆等突出问题,无形之中为残疾人出行设置了壁垒。
线索核实后,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通过现场勘查拍照、询问经营管理人员、调取停车定价文件等方式固定完整证据链。3月30日,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规范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及指引标识,全面公示残疾人停车优惠政策,优化残障车辆通行核验流程,切实实现残疾人无感通行、政策应享尽享。
整改推进阶段,该院持续跟踪督促。针对停车场分布零散、运营主体多元、整改推进难度较大等现实难题,检察院牵头组织多方召开圆桌磋商会议,确定"分类整改、统一推进"工作思路,推动主管部门出台《关于社会化运营收费停车场增设无障碍停车位及落实残疾人免费停车的通知》,有序推动全域停车场完成整改。
同时,为破解"重整改、轻长效"的治理难题,检察机关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将无障碍配套建设纳入停车场规范化建设硬性标准。推动停车场升级智慧道闸系统,建立残疾人专用车辆动态白名单,同步保留人工服务兜底,构建起源头规范、智慧赋能、常态监管的闭环治理模式。
无障碍建设,彰显城市文明温度。镜湖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紧盯特殊群体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建设包容友善的宜居城市注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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